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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度汽车公路规费征收通告
发布人:佛山市公路局 发布时间:2006年12月4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有关规定,2007年度汽车公路规费仍按照现行办法征收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- 2007年度汽车公路规费定于2006年12月11开始征收,统缴时间由开征之日起至2007年4月10日止,全年统缴可优惠按 10个月计征。
- 凡在我市滞留三个自然月的外省籍车辆,均需在我市缴纳公路规费和汽车年票。
- 汽车缴纳公路规费和年票需凭行驶证缴费。
- 汽车公路规费与佛山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同步征收,希望广大车主尽早办理,以避开征费高峰期。
- 为方便车主缴纳2007年度汽车公路规费和佛山市汽车年票,车主可选择到佛山市各区邮政网点通过邮政快递代办汽车规费、年票,送票上门服务(咨询电话是:11185)。
- 2006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三天全省各级征稽机构集中与各家收款银行进行对帐,暂停对外办理一切业务。
- 禅城区的车主可通过互联网,登陆:Http://www.GDYLF.gov.cn,办理网上缴费业务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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